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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來話監理
光陰是杯陳年的酒,有些風景,隔著歲月打撈,那些被時光浸泡過的片段,雖已泛黃,依然是心底最美的印記!!
回溯時光至民國35年,由時任交通處專門委員的錢益,在交通處長任顯羣的交辦下,短短數天內擬妥《臺灣省公路管理局施政計畫》,同年8月1日,臺灣省公路局正式成立,同年10月在該局設置監理處,並於臺北、臺中、高雄設3個段監理辦公處10個監理站,臺北段監理辦公處轄下設基隆、羅東、桃園、新竹4站。
民國38年11月1日,撤銷3個監理段10個監理站;民國41年2月10日,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高雄等5個區監理所,且同時設立基隆、羅東、花蓮、桃園、苗栗、員林、臺南、屏東、臺東等9個監理站。
隨著新竹市於民國71年7月升格為省轄市後,因監理所場地較小,無法因應業務擴增之需求,經覓得新竹縣新埔鎮原屬青果運銷合作社之土地作為監理所新址,嗣於82年12月1日遷移至現址。
政府治理必須配合時代的脈動與時俱進,才能即時回應民眾及業者對政府施政的殷切期待。監理業務包含服務與管理兩大面向,新竹區監理所走過70年的歲月,監理服務是第一線為民服務的工作,我們將持續共同努力,提供有溫度的服務及創造更多公共服務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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