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說明
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制度目的
目前汽車所有人與實際駕駛人可能因為投保相關保險費用、財產使用管理或公司、法人或租賃車等相關因素致有可能為不同人,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通行費及第56條停車費如有欠費時,現行規定相關主管機關應通知汽車駕駛人補繳,惟因未能得知實際汽車駕駛人,故實務上係先以汽車所有人為對象通知,汽車所有人收致後需再轉知實際駕駛人進行繳費,為將相關涉及駕駛行為之資訊得直接 送予車輛實際駕駛人,於107年12月25日 完成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5條、第16條及第 23條汽車駕駛人登錄規定,使汽車所有人可以有多一種選擇申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落實車輛駕駛人登錄制度。
實施日期
108年4月1日實施。
常見問答
- 為何要做汽(機)車主要駕駛人的登錄?
目前汽車車主可能因為強制險投保、財產使用管理考量或公司、法人或租賃車等相關因素致有可能不是實際駕駛人,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 條通行費及第56 條停車費規定相關主管機關應通知汽車駕駛人補繳通行費或停車費,惟實務上常因未能得知實際汽車駕駛人,故先以汽車所有人為對象通知,汽車所有人收到後需再轉知實際駕駛人進行繳費,為將相關涉及駕駛行為之資訊得直接送予車輛實際駕駛人,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5 條、第16 條及第23 條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規定,使汽車所有人可以有選擇申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
- 請問什麼時機可以申請登記汽車主要駕駛人?
汽車所有人可利用辦理新領牌照及過戶或復駛等異動登記時,得併同申請登錄汽車主要駕駛人,或隨時利用監理服務網辦理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
- 請問申請登記汽車主要駕駛人管道有哪些?
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管道為公路監理機關窗口臨櫃、傳真、通信、電子郵件與監理服務網。
- 請問申請登記汽車主要駕駛人,應提供哪些證件?
一、公路監理機關窗口臨櫃辦理:
(一)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汽車所有人為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汽車所有人為公司行號名義)。
(二)主要駕駛人符合登記車種之有效駕駛執照正本。
(三)申請書。
二、傳真、通信、電子郵件辦理: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汽車所有人為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影本、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汽車所有人為公司行號名義)。
(二)主要駕駛人符合登記車種之有效駕駛執照影本。
(三)申請書。
三、監理服務網辦理:
(一)自然人憑證(汽車所有人為個人名義);工商憑證(汽車所有人為公司行號名義);汽車運輸業者登入帳號密碼。
(二)主要駕駛人符合登記車種之有效駕駛執照掃描電子檔。
- 取消「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是否需申請?
是。需填寫主要駕駛人申請書,可臨櫃、傳真、通信、電子郵件與監理服務網等方式申請取消已增設之汽車主要駕駛人。
- 車輛辦理過戶後,已申請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需不需要申請取消?
不需要,車輛辦妥過戶手續後,原登記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即自行失效,若仍有需要,應於過戶時一併提出申請。
- 公司、行號可否申請增設「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
可以。
- 可否通信方式或網際網路線上申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增設、變更或取消?
可。請郵寄汽車主要駕駛人申請書至各監理機關,或透過監理服務網申請。
- 請問所有車輛都可以申請汽車主要駕駛人嗎?
除個人名義領用之自用大、小貨車外(自用大、小貨車係車主為謀生工作或生產所需,領用自行駕駛之車輛,故不得申請登記非車主之主要駕駛人。),所有車輛(含機車)皆可申請登錄主要駕駛人。
- 同一汽車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可否登錄多人?
否。只能登記主要駕駛人1人。
- 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後,該汽車主要駕駛人可收到什麼通知?
使用公路依法應負之通行費、停車費之繳納通知(含催繳通知)及其違規處分之送達文書。
- 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後,該汽車主要駕駛人會收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使用牌照稅繳納及車輛定期檢驗通知單?
否。
- 車主名下有多部車輛而且主要駕駛人不同,申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時,是否須要逐車申請?
是。須要逐車個別申請。
- 車主名下有多部車輛,但主要駕駛人同一人,申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時,是否須要逐車申請?
車主可將同一主要駕駛人之車輛車號填入同一張申請表辦理申請作業。
- 長租租賃小型車輛是否可申請登錄汽車主要駕駛人?
是。除租用人資料外,車輛所有人得申請登錄汽車主要駕駛人。
- 請問車主如果沒有駕照的話,是否會強迫登記主要駕駛人?
目前法規係不強迫登記主要駕駛人,但為了車輛釐清正確使用者,仍建議汽車所有人登記汽車主要駕駛人為宜。
- 汽車所有人登錄汽車主要駕駛人,請問強制險可以以主要駕駛人的名義投保嗎?
目前是以汽車所有人為主要保險人。因強制險涉及金管會業務,可向保險公司詢問。
- 如果汽車主要駕駛人新增、異動或取消的話,該由誰辦理(汽車所有人或主要駕駛人)?
以汽車所有人辦理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為原則。
- 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資格有沒有限定?
汽車主要駕駛人駕駛資格與登錄車種不符、無有效駕照、酒駕未結案皆不能申請,另明顯可識別無法通知送達者亦不可為主要駕駛人(例如戶籍註記遷出國外)。
- 如果逕行舉發實際違規駕駛人非汽車登錄主要駕駛人,如何歸責?
目前實務做法,由汽車所有人舉證檢具實際違規駕駛人資料向處罰機關辦理歸責事宜。
- 登錄汽車主要駕駛人後之注意事項?
為確保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資料之正確性,汽車主要駕駛人如有變更時,亦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
- 汽車主要駕駛人變更登記是否需要驗車?
汽車主要駕駛人變更登記,非屬汽車設備規格之變更,無庸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
- 登記汽車主要駕駛人以後,如果有罰單,罰單通知會寄給誰?
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制上路後,初期除通行費與停車費未繳罰單會寄給主要駕駛人外,其餘交通違規罰單仍會寄給汽車所有人,等到制度推動成熟後,未來才會來討論罰單是否直接寄給主要駕駛人。
- 車輛登錄主要駕駛人登錄制度是否為強制性的?未登錄的車輛是否會遭到處分?
此制度並非強制性,而為申請制,因此對未登錄的車輛現行並不會開罰。
- 如果汽車所有人與主要駕駛人同意而登錄汽車主要駕駛人後,可以免除向處罰機關申請違規歸責,直接改以主要駕駛人作為逕行舉發之被通知人嗎?
目前仍需車主向處罰機關申請違規歸責。
- 車輛登記主要駕駛人後,有關牌照稅、汽燃費、定期檢驗、違規罰鍰等相關通知將以誰做為優先通知對象?
當汽車所有人申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後,停車費、通行費之繳費及催繳通知,得直接寄送予車輛實際駕駛人,至於牌照稅、汽燃費、定期檢驗通知仍以登記汽車所有人為通知對象,建議可辦理約定帳戶轉帳代繳汽燃費,省時便利又環保。
- 車輛登記主要駕駛人後,為何停車費、通行費之繳費及催繳通知未寄送到主要駕駛人?
當汽車所有人申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後,停車費、通行費之繳費及催繳通知寄送,尚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與各地方停管單位配合修改作業流程。在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與各地方停管單位完成作業流程修改前,停車費、通行費之繳費及催繳通知寄送對象仍為汽車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