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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異動]如何辦理小型自用車或機車過戶?
    • 點擊數:10097

    一、應備文件:

    1. 汽(機)車過戶登記書。

    2. 買賣雙方車主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請詳閱注意事項,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3. 買賣雙方印章。

    4. 行車執照

    5. 以新車主名義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6. 原領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機車免)。


    二、辦理地點:檢具應備文件至本所或就近之監理所(站)車輛異動窗口辦理。


    三、規費:

    1. 汽車行車執照費新台幣200元。

    2. 機車行車執照費新台幣150元

    3. 另需補發新領牌照登記書者新台幣15元。


    四、注意事項:

    1. 以個人名義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他人代辦過戶者,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與汽車所有人(含買賣雙方)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健保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雙證件),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應繳驗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 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3. 凡以個人名義購置小貨車者,1人以1輛為限,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4. 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動保註銷登記。

    5. 經法院查封或經司法、治安、稅捐機關通知禁止異動之車輛,未經塗銷不准辦理過戶登記。

    6. 營業車輛須有買方監理機關核准及買賣雙方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7. 車主死亡辦理過戶,應依遺產稅法規定檢附遺產稅完稅證明、繼承證明(拋棄繼承權同意書或家族會議決議書)及法院認證文件辦理。

    8. 特製車、教練車新車主與使用該車改裝、加裝之設備條件不符者,應先拆除該設備檢驗合格後、同時辦理變更及過戶手續。

    9. 幼童專用車出售時應將車輛變更為一般自用小客車經檢驗合格後,同時辦理變更及過戶手續。

    10. 流當車輛辦理過戶,應繳驗當舖商業同業公會流當證明,當舖營業登記證影本、當舖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11. 指定檢驗日期屆滿時或出廠年份逾10年以上之汽車、拖車及超過5年以上之機車,需先行檢驗合格後辦理;申辦過戶當日往前推算汽車3個月內、機車4個月內有定或臨檢合格紀錄者免再檢驗。 

    12.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未滿30日者,不得辦理過戶登記。

  • [報廢]如何辦理汽、機車報廢?
    • 點擊數:7442

    [線上申辦]

    1.自用車車體回收及牌照報廢登記,請上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廢車回收一站通」申辦 環境部 廢車回收一站通 https://recyclecar.moenv.gov.tw/。

    2.自用車 牌照報廢登記 請上監理服務網申辦  https://www.mvdis.gov.tw/   首頁 › 汽機車 › 行照及牌照 › 車牌報廢及繳銷申請


    [臨櫃申辦]

    一、應備文件:

    1. 車主之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自用小型汽車、機車或小型汽車附掛之拖車辦理繳銷與報廢登記,如號牌及行照齊全者,得免附車主身分證明。

    2. 行車執照。

    3. 號牌(汽車2面、拖車1面、機車1面、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號牌2面;如遺失者應先向警方報案,並持警方報案證明)。

    4. 印章(自用小型汽車、機車或小型汽車附掛之拖車報廢免)。


    二、辦理地點:檢具應備文件,至本所或就近之監理單位汽、機車車輛異動窗口辦理。


    三、注意事項:

    1. 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

    2. 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4條規定,辦理分期付款並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亦可辦理車輛異動,如積欠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3. 報廢之車輛,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申領牌照使用。

    4. 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註銷登記。

    5. 汽、機車申請報廢登記後,可利用行政院環境部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辦理回收;報廢車輛交非法回收商或未回收,如再違規使用,違規、稅 費皆歸責於原汽車所有人繳納。

  • [異動]汽、機車所有人死亡,如何辦理死亡繼承過戶或註銷牌照登記?
    • 點擊數:2116

    一、應備文件:

     1. 繼承人身分證、印章。

     2. 行車執照。

     3. 繼承證明 (拋棄(繼承)權同意書或家族會議決議書或法院認證文件)。

     4. 遺產稅完稅證明或不記入遺產總額證明書。

     5. 原領汽、機車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6. 汽、機車過戶或各項異動登記書2份。

     7. 繼承人名義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二、辦理地點:檢具應備文件至本所或就近之監理所(站)汽、機車車輛異動窗口辦理。


    三、規費:

     1. 汽車行車執照費新台幣200元。

     2. 機車行車執照費新台幣150元。

     3. 另需補發新領牌照登記書者新台幣15元。

     4. 註銷者免。


    四、注意事項:

     1. 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2.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未滿30日者,不得辦理過戶登記。

  • [異動]如何辦理汽、機車所有人名稱及地址變更?
    • 點擊數:2041

    一、應備文件:

     1. 車主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 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2. 行車執照。

     3. 印章(如地址變更者免)。

     4. 原領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機車免)。

     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二、辦理地點:檢具應備文件至本所或就近之監理所(站)異動窗口辦理。


    三、注意事項:

     1. 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應繳驗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

     2. 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4條規定,辦理分期付款並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亦可辦理車輛異動,如積欠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3. 營業車請先至本所運輸管理科(各監理站為第3股)申請簽核。

     4. 姓名變更登記,有動產擔保設定者應檢附債權人同意書,如車輛動保設定尚未完成,仍應檢附同意書方可辦理。

     5. 汽車及大型重機車已屆指定檢驗日期者,應先辦理檢驗合格。

     6.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未滿30日者,不得辦理變更登記。

  • [換照]機車行車執照遺失或損壞,如何申請補發?
    • 點擊數:1840

    一、應備文件:

    1. 車主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2.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3. 印章。


    二、規費:機車行車執照新台幣150元。


    三、注意事項:

    1. 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應繳驗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如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

    2. 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4條規定,辦理分期付款並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亦可辦理車輛異動,如積欠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3. 大型重機車已屆指定檢驗日期者,應先辦理檢驗合格。

    4.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未滿30日者,不得補(換)發行車執照。

  • [異動]「汽、機車地址變更」可否上網辦理?
    • 點擊數:1305

    如欲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辦理監理業務,需先申請自然人憑證(可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加入會員或至各監理所(站)申請會員。

  • [異動]如何辦理補發「汽車新領牌登記書」影本?
    • 點擊數:1042

    一、應備文件:

    1. 車主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2. 行車執照。

    3. 印章。


    二、辦理地點:檢具應備文件至本所或就近之監理所(站)汽、機車車輛異動窗口辦理。


    三、注意事項:

    1. 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應繳驗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

  • [報廢]機車符合哪些條件,始可辦理切結報廢?
    • 點擊數:880

    出廠逾10年且過去5年內沒有使用道路之違規紀錄、沒有投保汽車責任強制險、沒有參加環保排氣檢驗及行照有效日期逾5年等條件之機車,經各地公路監理機關通知後,填寫切結報廢通知書即可辦理報廢登記,辦理時倘公路監理電腦系統仍有註記違規或排氣量151CC以上之機車使用牌照稅未結清,仍須結清後始可辦理。

  • [保險]被保險汽車報廢,而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有效期間未到期,被保險人如何辦理退費?
    • 點擊數:851

    被保險人可以檢具身分證明、報廢證明(影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向保險公司辦理退費。

  • [動保]如何辦理汽車動產擔保交易設定登記?
    • 點擊數:535

    一、應備文件: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5條規定,「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應以書面訂立契約,非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辦理動產擔保設定登記,應具備證件如下:

      1.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1份。

      2. 契約書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3. 登記申請書一式3份。

      4. 規費(債權金額逾9萬元以上900元,以下450元)

    二、辦理地點:至就近監理所(站)車輛管理科(股)動保櫃台辦理。

    三、注意事項:動產擔保債權人應先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