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慢看停三字訣
- 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
- 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來車
- 停:遇到行人馬上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

根據統計觀察,近來每年9月份到年底,全國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開始攀升,且適逢學校開學,機車涉入死傷人數增加,為提醒國人及年輕學生必須加強重視交通安全,交通部透過各種管道,向社會傳達交通安全理念。
警政署指出,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先行,訂有3點取締認定原則:
- 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 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
- 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直接逕行舉發。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若不停等禮讓行人,可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汽機車闖紅燈罰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紅燈右轉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更將加重處罰。

車輛轉彎時有其視野死角及內輪差,尤其大型車車身較高且長,交通部為提升行車安全,在硬體設施方面,已自109年1月1日起強制所有大型車輛於定期檢驗時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與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
另在駕照考驗駕訓及每3年職業大客車駕駛回訓時,透過實際交通案例教導駕駛人控制車速、注意視野死角及內輪差、保持警戒…等安全駕駛應注意事項,另透過地方道安體系對於大型車輛駕駛人,皆會加強宣導留意周圍人車,尤其是轉彎時一定要再擺頭察看確認有無人車,以保障其他用路人安全。

大型車車身較高有其視野死角,故不可自大車前方穿越道路,根據交通部統計分析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亦發生於路口;路口行人致死事故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3肇因。

路口安全為導正用路行為,建立「路口停讓」及「以人為本」的交通文化,尤其汽機車行至路口應遵守「慢看停」
- 「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
- 「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
- 「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
即路口遇行人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而行人亦應遵守號誌規定並走行人穿越道等,共同維護路口交通安全與秩序。

政府為維護路口安全,規劃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執法5大重點項目為:
-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 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 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期望國人共同遵守,平安通過每個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