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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業務
  • 資料來源:交通安全科

交通安全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宣導

連結至112年交通安全月(開新視窗)停讓文化


  1. 車輛行近路口有行人穿越,務必「停車」讓行人先行。車輛要慢看停,慢-路口放慢速度,看-注意周遭人車,停-停讓行人通過。
  2. 行人勿在路段中違規穿越道路,請走行人穿越道,不滑手機。行人停看聽,停-在安全地點停等,看-過馬路盯住來車,聽-注意車輛警示音。
  3. 車輛行近路口應停讓行人。
  4. 行人請走行人穿越道,不滑手機。
  5. 行人勿在路段中違規穿越道路。
  6. 車輛慢看停 行人停看聽。
  7. 路口新運動 車輛停讓心感動。



行政院「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


「道安」攸關每位國人行的安全,為給行人安全的用路環境,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報告,從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4大面向,推動19項行動方案,結合跨部會與地方政府力量,完善行人通行環境、建立國人正確用路觀念,同時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之行為,把行人優先的人本交通觀念,養成為道路駕駛者的習慣,推動重點如下:

(一)工程面向-完善安全的行人通行環境     

  • 改善路口行人安全設施:如行人專用時相(或早開)、行穿線退縮、庇護島。
  • 改善人行道:如人行道障礙物排除、推動標線型人行道、騎樓整平等。
  • 改善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整體人行及無障礙環境建置改善,如推動降速至時速30公里、校園周邊及易肇事路口改善。
  • 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推動巷弄降速至時速30公里、設置安全設施(如減速設施等)。
  • 減少路側障礙物:移除改善路側桿柱(含電線桿、路燈等)。
  • 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增設停讓標誌(線),供駕駛於路口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再開車之行車秩序建立。
  • 建構完善人行道設計法規:包括檢視《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等。
  • 落實行人環境項目考評:市區及公路系統考評加重人行環境評比權重。
  • 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檢核」機制:全面滾動盤點及針對肇事原因分析與進行後續改善道路交通工程。

(二)教育面向-分齡分眾推廣停讓文化

  • 交安教育:從學校教育做起,將「行人優先、停讓文化」列為課程重點主軸,推廣「以人為本」的交通安全觀念。
  • 村里來開講:擴展至社會教育,強化「路老師」深入社區村里、路口及事故熱點向高齡者宣講。
  • 停讓你我他:透過中央及地方縣市政府分進合擊,推廣停讓文化。

(三)監理面向-要求駕駛人遵守規定

  • 違規矯正及講習換照:取得駕照1年內違規記點達一定點數者須參加道安講習、研議罰鍰大戶及違規紀錄嚴重者恢復定期換照。
  • 機車駕訓加倍推進:提供機車考照補助名額。
  • 機車道路安駕再提升:補助取得駕照後至駕訓班參加「道路安駕訓練」。
  • 違規清理及霸王車牌照追繳:不停讓行人先行者加強記點、違規計點累積期間將由6個月延長為1年、跨機關合作加速執行違規清理、辦理各項異動(如新領牌照、換照)時須結清違規、加強收繳註銷牌照(霸王車)。
  • 路口停讓安全有保障:要求公路及市區客運業者路口指差確認、申請補助須提出客運路口停讓安全教育訓練計畫、路口停讓行人指標納入評鑑。

(四)執法面向-遏止交通違規及降低肇事風險

  • 加強重點項目執法: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取締道路障礙。
  • 路口科技執法:以路口不停讓行人、闖紅燈、占用機車停等區、不依標誌或標線行駛、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為取締重點。

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2023-2027)政府參考先進國家道安政策願景與目標,設定以零死亡為政策願景、以119年前降低死亡人數30%為目標,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立法,完善道安改善推動制度,透過強化道路系統、公共運輸與人行環境整合規劃保障行人用路安全,落實行的正義

行政院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圖文說明資料.jpg


車輛慢看停:汽機車停讓行人,行人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安全行



根據統計觀察,近來每年9月份到年底,全國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開始攀升,且適逢學校開學,機車涉入死傷人數增加,為提醒國人及年輕學生必須加強重視交通安全,交通部透過各種管道,向社會傳達交通安全理念。

警政署指出,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先行,訂有3點取締認定原則:

  1. 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2. 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
  3. 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直接逕行舉發。

汽機車駕駛轉彎時注意A柱,可減少意外發生


車輛轉彎時有其視野死角及內輪差,尤其大型車車身較高且長,交通部為提升行車安全,在硬體設施方面,已自109年1月1日起強制所有大型車輛於定期檢驗時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與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

 另在駕照考驗駕訓及每3年職業大客車駕駛回訓時,透過實際交通案例教導駕駛人控制車速、注意視野死角及內輪差、保持警戒…等安全駕駛應注意事項,另透過地方道安體系對於大型車輛駕駛人,皆會加強宣導留意周圍人車,尤其是轉彎時一定要再擺頭察看確認有無人車,以保障其他用路人安全。


不可從大型車前方穿越道路


大型車車身較高有其視野死角,故不可自大車前方穿越道路,根據交通部統計分析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亦發生於路口;路口行人致死事故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3肇因。


行人不可從車與車中間鑽出


路口安全為導正用路行為,建立「路口停讓」及「以人為本」的交通文化,尤其汽機車行至路口應遵守「慢看停」

  • 「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
  • 「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
  • 「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

即路口遇行人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而行人亦應遵守號誌規定並走行人穿越道等,共同維護路口交通安全與秩序。


行人不可任意穿越道路


政府為維護路口安全,規劃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執法5大重點項目為:

  •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 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 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期望國人共同遵守,平安通過每個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