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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監理站甄選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

  • 資料來源: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第五股
  • 聯絡人:邱莉雯
  • 聯絡資訊:03-3664222
  • 公告期限:112-11-23 23:00
分類消息
公告日期112-11-21 09:45
公告單位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第五股
內容

公告事項: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二)高中(職)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2年以上之經驗。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

    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及powerpoint)。

二、報名及僱用:

(一)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11月23日(星期四)前填妥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暨切結書(可逕於網站下載或向本站人事人員索取)、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掛號郵寄本站第五股(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41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資料審核後,符合應徵條件者採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採最高分錄取,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二)本次職缺為代理科員,月支新臺幣36,316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基金自付部分)。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本所桃園監理站03-3664222分機507龔小姐。

(三)僱用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倘代理原因消滅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四)本次甄選列正取2名,另擇優列儲備人員列入桃園監理站候用名冊(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得再依候用名冊總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或等別相同之職缺為限,月支薪俸視所代理職缺支給,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承辦單位:桃園監理站
聯絡人:第五股 洪靜誼股長
聯絡電話:(03)3664222分機5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