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處理中
一、應備文件:1. 申請書。2. 承租方停車場核准公文影本。3. 土地所有人同意書。4. 借用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5. 土地登記簿謄本(最近3個月)。6. 平面位置圖及照片。二、辦理程序:1. 填寫申請書(格式不拘)。2. 備齊申請文件,逕送或郵寄轄管監理所站辦理。三、注意事項:借用非本轄汽車運輸業者之停車位,須經轄管公路監理機關核准始可辦理。
一、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承租方停車場核准公文影本。
3. 土地所有人同意書。
4. 借用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
5. 土地登記簿謄本(最近3個月)。
6. 平面位置圖及照片。
二、辦理程序:
1. 填寫申請書(格式不拘)。
2. 備齊申請文件,逕送或郵寄轄管監理所站辦理。
三、注意事項:借用非本轄汽車運輸業者之停車位,須經轄管公路監理機關核准始可辦理。
一、應備文件:1. 申請書。2. 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本。3. 房屋租賃契約書。4. 辦公室招牌及內部相關設備之照片。二、辦理程序:1. 填寫申請書。2. 備齊申請文件,逕送或郵寄轄管監理所、站辦理。
2. 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本。
3. 房屋租賃契約書。
4. 辦公室招牌及內部相關設備之照片。
1. 填寫申請書。
2. 備齊申請文件,逕送或郵寄轄管監理所、站辦理。
※ 繳銷作業:一、應備證件: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二份、行照、號牌、車輛牌照登記書、公司執照(或公司登記事項卡)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經濟部核准函影本。二、辦理程序:備齊文件,至轄管監理所、站運輸管理科(股)簽證後,再至車輛管理科(股)辦理繳銷手續。三、注意事項:1. 新設立汽車運輸業所領用之車輛牌照,自核發牌照之日起算1年內不得繳銷。2. 車輛如有禁動登記或設有動產抵押及附條件買賣登記者,應塗銷或附債權人同意書,始得辦理。※ 替補作業:一、應備證件:1.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2份。2. 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繳銷)影本。3.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經濟部核准函影本、公司執照(或公司事項登記卡)影本。二、辦理程序:1. 先完成車輛檢驗。2. 備齊應備文件,至轄管監理所、站運輸管理科(股)簽證後,再至車輛管理科(股)領照。三、注意事項:1. 限自繳銷牌照之日起3年內辦妥替補手續,逾期撤銷車額。2. 替補車輛應以同一車輛種類全新或年份較新之車輛。3. 計程車公司行號未能於繳銷牌照3年內之期限替補者,得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展期1次,最高不得超過8年,逾期註銷替補。
※ 繳銷作業:
一、應備證件:
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二份、行照、號牌、車輛牌照登記書、公司執照(或公司登記事項卡)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經濟部核准函影本。
備齊文件,至轄管監理所、站運輸管理科(股)簽證後,再至車輛管理科(股)辦理繳銷手續。
三、注意事項:
1. 新設立汽車運輸業所領用之車輛牌照,自核發牌照之日起算1年內不得繳銷。
2. 車輛如有禁動登記或設有動產抵押及附條件買賣登記者,應塗銷或附債權人同意書,始得辦理。
※ 替補作業:
1.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2份。
2. 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繳銷)影本。
3.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經濟部核准函影本、公司執照(或公司事項登記卡)影本。
1. 先完成車輛檢驗。
2. 備齊應備文件,至轄管監理所、站運輸管理科(股)簽證後,再至車輛管理科(股)領照。
1. 限自繳銷牌照之日起3年內辦妥替補手續,逾期撤銷車額。
2. 替補車輛應以同一車輛種類全新或年份較新之車輛。
3. 計程車公司行號未能於繳銷牌照3年內之期限替補者,得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展期1次,最高不得超過8年,逾期註銷替補。
一、應備文件:1. 申請書。2. 股東或合夥人同意書(股份有限公司為會議紀錄)。3. 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正本。4.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經濟部核准函影本。二、辦理程序:1. 填寫申請書。2. 備齊申請文件,逕送或郵寄轄管監理所、站辦理。三、注意事項:1. 公司全部營業車輛均已出售或經吊銷、繳銷、註銷牌照者始可辦理停業。2. 應結清公司所有車輛之違規與稅費,並無法院或稅捐等機關禁止異動登記。3. 公司所屬車輛有設定動產抵押及附條件買賣登記應先辦理動產登記註銷。4. 經核准後,持許可停業(歇業)公文至商業主管機關辦理停業(歇業)登記。5. 辦理停業者,停業期間不可超過1年6. 辦妥歇業手續後不得再復業。
2. 股東或合夥人同意書(股份有限公司為會議紀錄)。
3. 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正本。
4.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經濟部核准函影本。
1. 公司全部營業車輛均已出售或經吊銷、繳銷、註銷牌照者始可辦理停業。
2. 應結清公司所有車輛之違規與稅費,並無法院或稅捐等機關禁止異動登記。
3. 公司所屬車輛有設定動產抵押及附條件買賣登記應先辦理動產登記註銷。
4. 經核准後,持許可停業(歇業)公文至商業主管機關辦理停業(歇業)登記。
5. 辦理停業者,停業期間不可超過1年
6. 辦妥歇業手續後不得再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