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處理中
可順延至休息日之次日為最後繳納期限。
此時只要保留收據,並於繳款後十五日內向該應到案處所申訴,如經查明屬實,即得退回溢繳之罰鍰。
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每筆10元。
「一次裁罰」就是簡化交通違規裁決、吊扣(銷)、逕行註銷牌照或駕照處理程序之簡稱。
為保障違規人繳納罰鍰金額權益,請打電話陳述提供相關資料或親至應到案處所違規裁決櫃檯登記備案,俾便日後裁罰之依據。
每輛車行照上均記載下次定期檢驗日期,一般車輛車主應注意前揭日期前後1個月內定期前往檢驗(如為「超過十年以上營業大客車」,則應在定檢日期前一個月內辦理檢驗。),隨時維持所有車輛於安全狀況,驗車通知單係服務性質,並非收到通知才能去驗車;車輛如逾應檢驗日期6個月以上未檢驗,將會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註銷車輛牌照。
使用信用卡每筆不逾20元,使用金融卡每筆不逾15元。
請放心,「一次裁罰」作業是由電腦控管,裁決書未經合法送達受處分人者,電腦檔案裡就沒有「送達」註記,也就不會逕行註銷牌照或駕照。
本所(站)接獲此類案件陳訴,承辦人員會將民眾違規單資料、連絡電話等錄案後向原舉發機關連絡查詢,找出延誤原因,請其儘速移送至本所(站)。